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手册
财行税合并申报-车船税
发布时间:2021-05-17 08:30:00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一、新增税源
1.依次点击“我要办税-综合信息报告-税源信息报告-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”菜单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税种信息列表界面,如下图:
2.点击税种为“车船税”右侧对应的“税源采集”操作按钮进入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。如下图:
3.系统显示已经维护的车辆信息,如需新增税源点击右侧“增加”按钮,新增行填写车辆信息,点击“保存车辆信息”按钮。系统提示:保存成功!,维护完成。如下图:
二、修改税源
依次点击“我要办税-综合信息报告-税源信息报告-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”菜单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税种信息列表界面,在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车辆信息,选择需要修改的车辆,修改完成后,勾选该车辆,点击“保存车辆信息”按钮,系统提示保存成功,修改完成。
三、作废税源
依次点击“我要办税-综合信息报告-税源信息报告-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”菜单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税种信息列表界面,进入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,系统自动带出已采集的车辆信息,选择需要删除的车辆,点击车辆信息右侧的“删除”按钮,然后点击“保存车辆信息”按钮,系统提示保存成功,删除成功。
注:船舶信息的采集税源、修改税源、作废税源参考车辆信息采集即可。如下图:
四、税源申报
1.完成税源采集后,点击“我要办税-税费申报及缴纳-综合申报-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”菜单进入“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”模块进行申报,如下图:
2.勾选申报表信息,点击“税源选择”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选择界面(不选择默认全部申报)。
3.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信息,点击“确定”按钮。
4.税源选择完成后,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,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,系统跳转申报信息确认界面。
5.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“申报”按钮,车船税申报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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